根据2025年3月12日《浙江省省属高校、医院和科研院所2025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察,现确定下列人员为我单位拟聘用人员并公示如下:
招聘岗位 | 岗位代码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专业 | 学历/学位 |
能源与碳中和科教融合学院教学科研岗 | A01-25-011 | 潘婷婷 | 女 | 1993.12 | 化学 | 研究生/博士 |
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教学科研岗 | A01-25-017 | 沈苑 | 女 | 1996.02 | 教育技术学 | 研究生/博士 |
公示时间:从2025年4月30日到2025年5月9日,共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限内,有关人员均可实事求是向我单位纪检监察室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在反映时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来信的有效时间以发信时的当地邮戳为准。
监督电话:0571-88320232(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通信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浙江工业大学纪检监察室
邮政编码:310014
浙江工业大学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