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学院招聘科研助理(派遣B2类岗)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09-26浏览次数:1079

根据《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规定,因学校工作需要,浙江工业大学决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人才派遣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本次公开招聘1个岗位共1名人员,用工部门为化工学院,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岗位名称

岗位类型

岗位职责

应聘条件

应聘联系方式

1

科研助理

B2

1.研究团队的日常项目管理和项目财务工作;

2.研究团队的管理文档、技术文档的归档管理;

3.团队主办的各类学术会议的会务管理、学术访问的接待安排、领导的出访行程安排;

4.协助团队开展科研工作;经培训后,能够相对独立地承担部分相关的科研工作;

5.交办的其他临时工作。

1.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0周岁以下,具有化学工程等相关专业背景

2.有良好的英文阅读和写作能力,能够熟练应用AUTOCADOffice等软件;

3.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执行力;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4. 有化工设计和实验室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

联系人:卢老师,联系电话:13989881725应聘邮箱:luhf@zjut.edu.cn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之日起至201811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应聘人员如实填写《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岗位求职人员信息登记表》(请至文档下载栏目下载)发送至应聘邮箱,邮件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2.资格审查与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3.公示聘用。面试、考核通过者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浙江工业大学网站“人才招聘”栏目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杭州江南人才服务有限公司实行人才派遣。派遣人员合同期限2年,试用期2个月。

三、岗位薪酬

人才派遣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属于人才派遣机构,岗位薪酬参照《浙江工业大学人才派遣制度实施办法》岗位标准,各种社会保险待遇按照有关规定缴纳。B2类岗位聘期工资包括岗位工资(税前,含个人承担的险金)、年贡津贴和绩效奖励,试用期工资按聘期工资标准的80%确定。具体情况见表2

2B2类岗位聘期工资结构表

工资学历

专科

本科

硕士

博士

岗位工资

(单位:元/月)

2600

3300

4000

5000

年贡津贴

年度考核合格,次年在前一年的基础上增加100/月;年贡津贴最高不超过500/月。

绩效考核奖

B2类岗由用人部门(单位)根据对派遣人员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并自行绩效奖励的发放金额。

浙江工业大学人才交流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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